视力度数分类

申家泉 主任医师
眼科 山东省立医院

视力度数分类主要包括轻中高度的近视以及低中高度的远视。近视根据度数分类可分为:①轻度近视:≤-3.00D;②中度近视:-3.25D~-6.00D;③高度近视:>-6.00D。远视根据度数分类可分为:①低度远视:≤+3.00D,②中度远视:+3.25~+5.00D,③高度远视:>+5.00D。

1.近视

当眼在调节放松状态时,平行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前,这种屈光状态称为近视,近视眼的远点在眼前某一点。近视的发生受遗传和环境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

近视根据度数分类可分为:①轻度近视:≤-3.00D;②中度近视:-3.25D~-6.00D;③高度近视:>-6.00D。根据屈光成分分类可分为屈光性近视和轴性近视,还有单纯性近视和病理性近视之分。

中低度近视宜采用合适的凹透镜进行矫正,在患者可耐受的前提下给予全矫镜片;高度近视常表现为病理性近视的临床特点,常可导致永久性视力损害,甚至失明,与治疗相比,更应重视高度近视的预防,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减少近距离工作负荷等方式是主要手段。

2.远视

当眼在调节放松状态时,平行光线经过眼的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后,这种屈光状态称为远视,远视眼的远点在眼后,为虚焦点。

远视根据度数分类可分为:①低度远视:≤+3.00D,②中度远视:+3.25~+5.00D,③高度远视:>+5.00D。远视根据调节的状态还可分为显性远视、隐性远视、全远视、绝对性远视和随意性远视。

当远视度数较低且年龄较轻时,可通过额外调节能力获得清晰的远近视力,但由于频繁并过度使用调节,视疲劳症状比较明显。随着年龄的增长,调节幅度会逐渐下降并显露出远视状态。

轻度远视并无症状和体征者不需矫正,但要进行随访观察。患者一旦有症状或体征,如有视疲劳、视力不佳或内斜视等,就需要配戴一定度数的镜片。当患者由于过度调节出现调节性内斜视时,需通过镜片的矫正来保证正常的双眼视功能。

相关文章

精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