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4日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包括踏浪牌TDT01Z、永久牌TDR05Z等品牌11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因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被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管理目录中删除,此举意味着这11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市销售,交管部门也不会再为其办理牌照。
北京市工商局近期承担了国家工商总局在京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测工作,监测依据的标准是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经检验发现,标称“天津踏浪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踏浪牌TDT01Z、标称“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永久牌TDR05Z这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样品,因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总体判定为不合格商品。
除上述2种型号的产品外,都市风、澳柯玛等9品牌各有1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样品被检出不合格,主要是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部分电动自行车样品的安全线、反射器等不符合国家标准。北京市工商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北京市区域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都要在工商局进行登记,实行目录管理。针对以上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规予以处罚。
电动自行车必备3项标准
1、整车质量不高于40公斤;
2、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
3、30分钟脚踏行驶能力不能超过7公里。